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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第二次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2023-09-21 08:38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为保证审核评估工作有序推进,现决定开展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1.各二级学院审核评估准备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2.上轮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9月25日—28日,检查组深入各二级学院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同被检查单位协商确定。

三、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孙勇民(组长) 文昊  马晨清  蒲鹏(联络员)

检查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第二组:于建伟(组长) 董燕  崔丽萍  刘继文(联络员)

检查单位: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第三组:刘鹏辉(组长) 刘晓科  郑蕾  张力(联络员)

检查单位: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政法学院

第四组:冯森(组长) 龙涛  王丽娟  李建鹏(联络员)

检查单位:地理与环境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第五组:王参军(组长) 魏俊民  王亚强  刘媛(联络员)

检查单位:计算机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音乐学院

第六组:周喜华(组长) 张育人  马琳  龚德翠(联络员)

检查单位:机械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体育学院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严格对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任务》开展检查,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记录表》(附件2),当面指出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审核评估阶段性工作任务准备好相关材料备查。

3.各二级学院按照审核评估重点任务清单,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审核评估工作任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4.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9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检查记录表一同送交校纪委纪检监察室督查科(服务楼512室)。督导检查组将采取发布通报、个别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整改。


附件:

1.二级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2.检查工作流程

3.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记录表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督导检查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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