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实行。
宝鸡文理学院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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