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质量监控 | 监控与评估 | 督导之窗 | 规章制度 |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宝鸡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2017-10-31 08:50     (点击: )

宝鸡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宝文理院教字[2015]47

一、评估目的

1.通过对本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现状的全面评估,摸清底子,为加强专业建设与管理,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提供客观、翔实的第一手信息资料。

2.落实巡视诊断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为即将开展的审核评估做好基础性工作。

3.建立和完善专业评估、调整和退出机制,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突出内涵发展和特色建设,全面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原则

1.发展性原则:在对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发展规划、培养过程和建设现状系统诊断分析的基础上,引导各本科专业合理定位,科学发展,提高质量。

2.符合度原则:关注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符合度,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特色优势与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的符合度。

3.问题性原则:客观提供专业建设和发展基本状态数据,深入分析专业建设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院系深化专业改革和学校专业整合调整提供依据。

三、评估内容

以《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发[200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教高[2013]10号)为依据确定评估内容,具体包括专业规划与实施、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运行与管理、人才培养效果、专业特色等7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39个观测点,具体见《宝鸡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具体划分标准见《宝鸡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说明。

上一条:关于开展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稿)
关闭窗口

宝鸡文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