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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教师评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12-10 14:28     (点击: )

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教师评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教师评学是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学习情况做出的总体评价,是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的有效途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特制订《宝鸡文理学院教师评学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宝鸡文理学院                    

2019年12月9日                    

抄送:校领导,档(二)。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

宝鸡文理学院教师评学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评学是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学习情况做出的总体评价,是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的有效途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运行机制,促进师生间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保证教师评学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教师评学目的

1.构建教与学双向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增强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

3.了解学生学习状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不断提高学生学习质量。

4.促进学风建设,为全面、客观、公正分析评价学风状况提供依据。

5.了解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推动教学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二、教师评学原则

1.客观性原则:教师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准确的对学生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反映真实的学风状况。

2.导向性原则:教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刻苦锻炼,勇于实践,共同建设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

3.激励性原则:教师应奖优与罚劣并行,激励与促进并举,肯定学生学习的发展优势,鼓励学生发挥长处,弥补不足,全面发展。

4.反馈性原则:建立有效的反馈途径,使相关单位及时获得反馈信息,有效调节和控制学生学习状况,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

三、教师评学主体、对象及方式

1.评价主体:承担每学期本科学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返聘教师,不含分组进行的实践类课程任课教师)。

2.评价对象:以教学班级为单位的各本科专业学生。一位教师担任多门课程或在多个班级任教的,需对每个班级进行评价。

3.评价方式:教师填写调查问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四、教师评学内容

任课教师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对其任课班级的学风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五、教师评学等级设置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四个等级:

优秀等级:综合得分为90分及以上。

良好等级:综合得分为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

中等等级:综合得分为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

较差等级: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六、教师评学组织

1.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教师评学工作领导

小组,具体落实教师评学相关工作。

2.教师评学工作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评学期间,教师须登陆教务系统,通过教学质量评价模块回答评学问卷,对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相关评语建议。

3.各二级学院负责查看、统计、汇总本单位教师评学结果,并及时向相关班级反馈意见。教师评学结果经院长审核后,及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各二级学院的评学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

七、教师评学要求

1.所有承担本科学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应参加教师评学活动。教师要以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学工作,确保评学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师思想动员和宣传工作,组织全体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评学指标体系,统一认识,明确目的,认真做好教师评学工作,确保教师评学工作顺利进行。

3.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评学数据分析和总结报告撰写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4.各二级学院应将教师评学结果与学生评教结果对比分析,总结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教师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与引导,更好的实现教学相长。

5.各二级学院应针对教师评学工作中反映的具体问题,采用多种方式

向学生反馈教师评学情况,与学生共同探讨提高学习成绩的办法和途径。

八、教师评学结果运用

1.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评学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教师评学工作总结报告,并反馈给学校有关领导、各相关单位。

2.各二级学院应将教师评学结果作为学生班级考核、先进集体评选和学校有关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九、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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