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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6-03-27 17:50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深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学校决定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阶段:330-410

2.学校检查阶段:413-24

二、检查范围

1.重点检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材料归档情况,近两年课程资料备查。

2.重点检查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近两届论文(设计)资料备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2493号)(附件1),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

2.试卷材料【含命题、评阅、分析、达成度成绩分布等核心评价要点(详见附件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标准)

3.课程平时作业等过程性考核材料;

4.论文(设计)材料。

四、检查形式

(一)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于410日前以专业为单位,对照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标准,填写完成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附件2);对照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标准,填写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价表(附件3)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学校检查阶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分组检查(另行通知),先检查学院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再抽查相应材料,完成评价与问题反馈给被检查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部署和安排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在专门地点准备好近两年/届的课程清单和毕业论文清单及所有检查材料。

(二)各检查组应本着对被查单位高度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及时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学院进行整改。

(三)各学院准备自查阶段的所有材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准备学校检查过程中所涉及的材料。

(四)对于课程材料或论文(设计)存在问题的学院,应组织相关教师于59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自查阶段评价表及整改情况(签字盖章纸质版)上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13号楼113室),学校对整改不到位的教师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标准及评价表

3.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标准及评价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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