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质量监控 | 监控与评估 | 督导之窗 | 规章制度 |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条例(2021修订版)
2021-12-21 08:44     (点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维护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构建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推动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和咨询参谋机构,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审议、指导,多渠道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体制。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督促管,以督促建,以导促改,以导促教,督导结合,提高质量。

第二章 组织聘任

第四条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委员会主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各院院长为委员。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本科教学督导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兼任督导室主任,督导室设副主任2名,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副主任和1名校级教学督导构成,副主任具体负责督导室日常工作。

第五条  各院成立“教学督导组”,具体负责本院教学督导工作。各院院长任组长,选聘1名督导员任副组长。副组长负责督导组的日常工作,并在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室的指导下开展督导工作。

第六条 校教学督导室由一定数量的学科结构合理的教学督导员组成,聘请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能力强的在任教师担任。校级督导员原则上由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副组长构成,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审核选聘,每届任期2年,根据实际情况,可连聘连任,连任不超过2届。

第七条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由3-5人组成(不含组长,根据教师人数、专业及学生数量情况确定),由各学院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担任。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由二级学院选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学校颁发聘书,每届任期2年,根据实际情况,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校级教学督导室主要职责:

1. 校督导组工作制度、 规范以及计划的制订。

2. 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学院的教学督导组工作。

3.本科教学工作督查。开展课堂教学状况、教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及时反馈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各项教学检查,包括听课看课、教学巡视,教学大纲、试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等各类教学档案的检查等。

4. 开展教学咨询服务,为学校改进和完善本科教学工作提供意见和决策咨询。

5. 指导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6.发布督导工作报告,定期撰写和发布督导工作报告。

7. 完成学校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主要职责:

1.全面督导本院本科教学工作。对本院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2.听课评课。随机听课、评课,督促改进和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及时向学院领导反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解决。

3.专项检查评估。参加各项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重点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期末考试、试卷质量、实习实训和教学档案等检查工作。

4.其他工作职责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工作需要自行制订。

第十条 实行督导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总结,安排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一条 督导员每学期听课原则上不少于 32课时,督导员在开展各项工作时,需佩戴督导证,并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客观、重视沟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学校各单位和教职员工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的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对教学督导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充分保障教学督导待遇,教学督导津贴不低于本院系(教研室)主任管理津贴;督导组副组长的津贴在本院督导津贴的基础上再上浮10%

第十四条 实行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考核制。校级督导的考核由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进行。各院督导组的工作考核由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考核细则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学督导考核评优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原《宝鸡文理学院教学督导条例(修订稿)》宝文理院教字[2017]1号废止。

上一条:宝鸡文理学院教学督导考核评优实施办法
下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闭窗口

宝鸡文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